監控只拍到側,證見也只極度相像而已。
「個世界相似何其,比如雙胞胎,再比如通過化妝偽裝,都以達到以假真效果。只憑暫距瞥,麼能判定就林志本呢。
「之辯方律師被告自殺,現又尸林志,根本就為替被告脫罪而斷狡辯!」
:「控方所 DNA 檢測,將尸與林志養母保,以及林志里到毛, DNA 比對。但兩樣,林志都以接到,完全能到偷換。而砸爛尸就為掩蓋還活著事實!」
檢控官:「反對!辯方律師所完全主觀推斷,沒任何事實根據!而為被告供確承認殺害正林志!」
:「法官閣,請允許呈證物,件證物以解釋當事為什麼承認殺。」
「同。」
:「法官閣、各位陪審員,請證物 PP19。組相片,自于林志相與,以證實,林志期偷拍被告女兒……」
話還沒講完,被告席蘭秀蓮就崩潰,瘋似得尖叫:「!!跟過,牽扯到女兒嗎!個瘋子!殺!殺!」
法官:「被告!請!」
緊盯著蘭秀蓮:「容蘭秀蓮女兒淋浴裸照。已成,項證據呈堂也提征得同。」
剛完第句,蘭秀蓮就止吵鬧,些訝異著。
庭警示,退回原位置站好,猩雙眨眨著。
:「法官閣,為保障被告女兒隱私,請允許稱呼為 X 姐。」
法官:「同。」
:「通過證物容,以現,,林志就浴裝隱形攝像,偷錄 X 姐洗澡全過程。候才歲,尚未成。林志作為繼父,卻樣為,簡直喪病狂!」
檢控官:「反對!件證物與本案無!」
:「法官閣,證物與本案絕對。因為,些頻相片,林志威脅當事最力具。也能解釋為什麼當事沒殺況認罪。因為,作為個母親,無法容忍女兒被傷害,寧扛切,背負根本屬于自己罪名!」
檢控官:「反對!辯方所切沒直接證據支持!」
法官:「辯方律師,否其證據,證實林志曾經威脅被告。」
:「法官閣,各位陪審員,請證物 PP20。當事通訊記錄及訊記錄。以到,洲島當午,就接兩個太空號碼撥話。當午收到同號碼信【女兒很靚,好】,對于當事,就赤裸裸威脅!」
檢控官:「太空號碼以任何使用,包括都曾收到過各種太空號碼推銷話,以及各種賭博訊。僅憑句話,無法證威脅,更能證與林志!」
:「當事到現都愿,正因為受到林志威脅。始終處于驚恐害怕與對女兒擔憂!」
法官:「辯方律師,否直接證據證信林志?」
:「沒,法官閣……」
法官:「陪審團,們以予理此項證據。」
「們雙方還其證或證據嗎?」
「沒。」
「準備結案陳吧。」
…
檢控官結案陳再次調蘭秀蓮個謊話連篇。所切都為脫罪而刻制造假證。
輪到,緩緩起,盡量鄭而誠懇。
「法官閣,各位陪審員,承認,始當事隱瞞事實。但之所以樣,為保護女兒,被逼無奈。
「個案件到目為止仍太疑點。首先,林志完全理由作局。賭莊,打老婆,偷拍繼女,每件都以證個品格極其惡劣。干太非法勾當,因此陷于某種麻煩,急需個徹底脫方法。則麻煩消,就邏輯。
「策劃謀。妻子買巨額保險后,以協商婚為由,將當事騙到洲島。夜里,將妻子帶到邊,企圖先淹,再搬提謀害男尸,制造夫妻被劫殺假象。到,百萬將以遺產形式反饋,正好抵消利貸債務。
「好,當事被侵害僥幸逃脫。林志無奈之,將計就計,將【殺自己】罪名加到當事。
「第,用太空卡打話威脅當事,讓背切。而此,本已港碼,通過提聯系好貨輪,過潛逃陸。
「回到疑點。第個疑點,就全叔到男。雖然世相似千千萬,但如果就林志本呢。
「第個疑點,當事如果真殺并破壞尸,尸被砸得面目全非,何以件帶血套只許血跡呢?因為自傷逃灘后,根本沒再回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