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事實就,林志故帶當事邊,目就為殺掉,而后制造溺假象,以騙取巨額保險費!而當事完全于自,才殺對方!」
旁席驚嘆片。
檢控官:「反對!反對辯方律師作毫無根據推測,以誤導陪審團!」
法官:「反對效。辯方律師,所提推斷缺乏證據支持,請注措辭。」
:「,法官閣。」
「請證物 PP16 PP17。者洲島度假別墅監控。監控顯示,者當事 9 點 20 起,理預計,們到案現灘概 9 點 35。
「目擊者到當事從灘方向,約 10 點。 25 分鐘,夠完成殺并砸爛者肢嗎?對于個瘦女性,絕對能。
「第段監控頻,附通宵營業茶檔。當事灘后,到茶檔,個。
「約 11 點,回到別墅附,再次被監控拍到。轉兩分鐘后。很顯然,又回案現。
「到里,奇怪?如果,當事預謀已久,殺完后應該刻清理現才對。回回,究竟為什麼?
「由于當事精神受到很刺激,無法庭。就由向解釋。當,當事被者帶到洲島后,隱隱。,喂者眠藥,希望以相無事到。誰,林志突然灘。
「到漆灘,林志瘋似,猛抓當事就往里按。
于自救,當事斷掙扎,抓到塊,用力朝林志袋砸,男倒。」
檢控官:「反對!目為止,辯方沒拿任何直接證據,證者曾圖謀害被告。辯方律師所切,只為理化被告謀殺為!」
:「法官閣,本案案過程沒目擊者,所以能排除任何種能性。認為,應當對任何個疑方討論!」
法官:「辯方律師以繼續。」
「當事見者倒后,即現。敢回別墅,害怕男后追報復。于到茶檔,將,才翼翼到別墅附。
「結果現,林志竟沒回,個候,才識到對勁。于回事灘,現林志已經斷。
「當事很難受,也很害怕。但沒辦法,如果剛才,就。起故個傳,只砸爛尸軀干,鬼魂就回報仇。于搬起,砸……
「雖然為自,殺林志,但還很疚,被拘捕后直接承認殺,但確確實實無辜!」
檢控官:「如果按照辯方律師所,被告因為自殺,砸昏者逃現后,為什麼報警?回到現現者后,又為什麼報警?兩次,都報警,還拋尸潛逃。為什麼?因為根本就蓄!」
:「當事受教育程度,熟悉法律。清楚自殺理避險,就像清楚期受虐待以求助法律段。
「從都法律以保護,所以才自反擊后,像從樣逃,沒報警。而后,又迷信驅使破壞尸,害怕躲藏。
「從傷害別,卻被段失敗婚姻推向慘境,才真真正正憐!」
……
12
法庭,蹲守狗仔即圍。
「方狀,真認為姑蓮無辜嗎?」
「陸,歲才跟著母親改嫁港,因為老,才幫嗎?」
……
腳步,微笑應答:「對,庭審還沒結束,現方便回應任何問題。」
直到,還狗仔圍追堵截。
隔臺報案件,提到名字,贊 point。
很興奮,切似乎正如預料樣展。
獲得越越曝度。
更加堅定贏決。
就算蘭秀蓮隱瞞「真相」又如何,用自己辦法,幫脫。
就斗志滿滿,延續原繼續完善辯護方案,事突然轉折。
仔拿段錄音,非讓。
段錄音自于臺節目「恐怖線」,位阿伯。
「喂,撞到鬼喔。」
「……阿伯,見到鬼……當個什麼況?如講。」
「最個很案子,個者,就被砸爛袋拋尸個男。第,還到里,瞪著。撞鬼!,邪邪啊!」
「阿伯,別種玩笑啦......」
「喂,騙什麼!講全真話,珍珠都沒麼真吶!」
......
仔笑嘻嘻評價:「單 case ,連阿伯蹭度。鬼故事都講,當傻麼,哈哈哈!」
隱隱到后背涼,個都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