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子 21 世紀初,轄某個修,需處理已廢棄公用井。
施員井里,現具目驚尸骸。
尸肉已完全腐爛,褐污與骸骨攪拌起,仿佛壇釀造過久醬菜,臭沖。
法醫告訴們,,殺痕跡。
而順著痕跡追尋,們到卻僅兇,還見底「惡」。
1
始,們抱著很能無公案處理。
因為根據法醫推斷,具尸至井里浸泡兩以。
而且,們沒從或井里,到任何與份線索。
法醫從骸骨到點兩方面:
第,被現骸骨與子已分,喉骨利刃傷,推斷為致傷。
第,骸骨腳腳趾缺失,骨傷形成應比喉骨利刃傷更。
總結尸檢結果,只用簡單句話就能概括:
男性, 1.65 米,齡約 40-50 歲之,骸骨浸泡為 2-3 之,因為割喉至斬首,尸骸腳趾缺失。
即們只獲得個者理特征,就個,沒腳趾。
好乞丐或者流浪漢,就更沒得查。
況且,井所子特別偏僻,從縣都個以,現也只到戶。
們查過公戶籍系統,現,里都沒報過失蹤案件。
著,者概率該,至本縣。
們迅速縣臺、臺、報布公告,全縣范圍尋符特征失蹤者。
本以為線索,但沒到,很,就個女性到刑偵隊。
叫韋敏敏,歲,剛畢業,無業。
連忙接待,因為姓氏本縣并見,主聚集現尸該莊里。
而見到,第句就:
「個尸,能爸。」
隨后,始解釋龍脈。
原,只,并非里。
據所,因為候母親幸世,從就被送到婆活。
父親,叫韋宗正,正該。
成歷程,父親最現兩次,雖然次數,但定現,都。
但最,都沒見到父親,幾乎處于失聯狀態。
所以次,趁自己剛剛畢業,正式踏入職,尋父親。
但很顯,著。
回到該,卻現父親所就已經被夷為平,里居然也沒父親向。
原本都打算放棄,但,正好到們公告。
印象,記得自己父親腳干農活,曾被鋤弄傷過。
所以。
2
們馬排 DNA 檢測,同也拜訪該,韋。
,稀疏,頗些骨仙,里德望者。
們提到韋宗正,也提到韋敏敏,韋卻表示:
「。」
真,真沒見過樣跟溝通,完「」之后,就沒任何其話。
們瞪半個,愣什麼信息都沒獲取到。
民訪也樣,基本沒理或尊們作。
個子,仿佛約定成俗跟打交樣,們什麼都問到。
已經很奇怪,然而更奇怪事也。
韋敏敏與該尸骸 DNA 比對結果:
排除物父親系!
即,具尸并韋敏敏父親。
最后個查線索也斷,度認為,尸骸能真查誰。
韋敏敏卻罷休,再次到刑偵隊,以提供相線索,但們幫:
「子邊,棵槐,槐后面隆起坡,們幫幫忙,里挖!」
得斬釘截,信誓旦旦,仿佛片,真埋著父親。
但當們問從里候,又。
如果自己父親已經世,為何始「回父親落」呢?
如果就父親被埋里,為何還跟具井尸親子鑒定呢?
疑點滿滿,個都能解釋。
但也沒用撒謊方式個答案。
尚未涉世,連謊都懂,表卻異常堅定。
所以即使無憑無據,還信。
把事匯報隊老徐,批準,讓帶幾個過挖。
而且還叮囑,注,里候,盡量避里。
,因為次訪徹底失敗,對個子也些打——
們異常團結,里,若非批準,都容得。
很閉塞,至些封建。
3
們選擇尚未亮晨,到韋敏敏所示點挖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