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朝歷代,都刑罰。而刑罰主目,便為打擊犯罪。比如故殺者被判處刑,就提犯罪成本,兇殺案現概率。但也些封建王朝統治者性殘忍,以欣賞酷刑為。比如清朝就著“酷刑”。
雖然酷刑,但也只眾刑罰個統稱而已。實際滿清刑罰,止種。其最廣為便:剝皮、腰斬、裂、俱刑(卸塊)、凌遲、縊首、烹煮、活埋、騎驢等。每種刑罰,都讓犯如。尤其凌遲,更讓犯求得求能。劊子按照統治者指示,刀刀從犯割皮肉。為防止犯提,還們藥處理。
對于統治者,判處凌遲犯,對們種解脫。必須反復折磨們,讓犯神崩潰。比如國歷史最后個被判處凌遲康,就因為調戲慈禧太后,才享受到種“特殊待遇”。種刑罰名字,就讓寒而栗,更別提受刑。但些起很柔平常刑罰,其狠辣程度也于酷刑。
比如清朝期種刑罰,名為“龍吐須”,著挺吉祥,但實際卻慘忍睹。具施過程:犯入獄后,先被毒打頓,暗無,其只點,讓們維持命。犯被餓到奄奄息,將們放。
擺犯兩碗面條。如果被連餓好幾,瘋似面條。但面條卻半熟,很難消化。等好容易狼吞虎咽把面條咽,獄卒就過毆打,將倒吊起。很,就充血,雙直。
因為面條沒消化,此就從流。獄卒用捂著嘴,面條只好從子往流。個候子用呼吸,被面條堵,很就產窒息,面青。種簡直比獄卒用鞭子鞭打,用烙燙還難受。而面條從子流傳形象,很像龍兩條胡須,所以便“龍吐須”個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