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通過銃連續射擊,取得“象驚懼,郤,自相蹂踐,刀郎敗,追及,斬之”戰果。
連徐達率軍攻打平,也曾架設塔,通過銃兵炮兵持續轟擊,造成“震恐”,最終拿平。
當然,除錯震懾力,器實際威力也值得肯定。尤其戰,種器配使用往往能達到其效果。
比如著名鄱陽之戰,“徐達擊其鋒,愈通以炮焚其舟數,殺傷略相當。”徐達為鋒以攻擊陳友諒,因為裝備炮,依然能取得“殺傷相當”戰果。
而之后交戰,朱元璋令“寇舟,先器,次弓弩,及其舟則兵擊之……”。
然后又蘆葦藏匿藥,待陳友諒軍接縱燒。
“乃命敢士操舟,實藥蘆葦,縱焚友諒舟。烈熾,煙焰漲,盡赤。友諒兵,諸將鼓噪乘之,斬首千余級,焚溺者無算,友諒奪。”
當然,朱元璋能取得鄱陽戰勝利原因較,但此戰們先后使用“炮、銃、箭、蒺藜、槍、將軍筒、炮、神箭”等藥武器,還充分展示種器配作戰能產巨威力。成為其戰勝敵原因。
、裝備質量
朝統治者非常注對藥技術保密,而且對于器制造管理非常嚴格。當朝設專器制造構。
每制造器,先由各都司所提需配數量,然后經過兵部造冊送到部,待朝廷批準后,再由部負責組織相局、監制造。部分器能達到方布政司所屬軍器局制造,但都嚴格按照部制定標準。
器制成后,部與兵部起檢查、驗收,格后再由部負責運送到指定都司所。如剩余,則送到庫保,如缺,也申請補造,以備軍需。
器制造完成后,匠都其銃刻銘文,器制造點、制造單位、監造官職銜,設計、制造使用器軍匠、民匠、教匠、習軍匠,以及教師、習軍姓名,自然也包括器量、制造等。些容詳細記錄器相況,非常方便兵部核查。而事后實戰,器旦質量問題,也便于追究責任。
種嚴格管理制度,器質量自然定保障。但就像編幾談到幣衰落提到代過度干預樣——政府過度管理,也造成后期器技術逐漸落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