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因為太子集團太過于,所以昌邑王劉髆集團,以貳師將軍李廣利丞相劉屈氂為首利用充制造巫蠱之禍,將太子扳倒,但之后武帝悔悟,接為太子案平反,并且終究未以劉髆為太子,自然也就斷昌邑王條繼承之。
所以,祖積累恩怨到李賀劉病已里,依然無法解。更何況當權者,還曾經親經歷兩政治集團激烈斗爭權臣霍,論基于劉病已親之、亦或劉賀急于奪權之勢,霍廢劉賀、宣帝,麼都種歷史必然選擇。
劉賀千宗罪
正所謂“名正,則言順”,廢掉劉賀,自然義理由,因此便霍聯名群臣所奏,宣布劉賀種種罪狀,總結概就幾個方面:
1.盡孝
當昭帝剛,劉賀處于喪期,伙卻點也沒傷面容,趕往京,僅派遣隨從員沿途擄掠女子,載入,納入傳舍淫;而且還奉素,常常讓買雞豚肉;至因為喪太,直接拿劍斬割缞裳,基本對喪葬禮儀毫。
2.佩印璽
漢制,皇帝印璽,子璽隨攜帶,璽、信璽則符節臺。國璽就國之器,應當緘封,授用,用完就應該退還原處并封。到劉賀里,當璽信璽昭帝靈柩,劉賀用璽印謂相當隨,用完隨便扔也緘封,而且還把諸侯王、列侯、兩千綬隨昌邑郎官佩戴。
3.縱
面守孝候,半京途,個候胡鬧倒也罷,但京之后主喪期,卻擅自配府器,引昌邑擊鐘磬、奏就很過分,乎墳蹦迪之舉。
此,還與孝昭皇帝宮蒙等淫事。
些事,其實都及網盛傳劉賀27干盡1127事兒,但實際如果們仔細分析,就現條記載蹊蹺之處:
「受璽以,使者旁午,持節詔諸官署征,凡千百事」
首先,們簡單算算,27按30算,就648個,38880分鐘。如果按1000件事話,眠休,就得38分鐘得干件壞事,得能嗎?顯然,個“昏侯”罵名對劉賀,簡直堪稱無妄之災。
其次,仔細漢段記載,并未劉賀干“壞事”啊,只劉賀自受國璽以,使者往穿梭,持節詔令諸官署頻于征而已,也過就濫政令而已,典型“朝權,便把令”。
最后,陽Sir認為段劉賀個政令頻特殊段,能正與昌邑臣密謀扳倒霍而奪權,而采取系列舉,然也27之搞1127件事,完全以緩緩圖之,只惜還拍,以至于昌邑群臣被殺之,還痛悔:“當斷斷,反受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