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棠像
、元朝期對于贅婿獨特措施
們以象到,種權利對等婚姻制度,庭矛盾沖突定,而元朝作為國第個由數民族建并且統朝代,對于“贅婚”問題解決,也提相應政策。
作為著游牧傳統蒙古族,們婚姻制度謂種樣。
部落期,蒙古就聘娶婚、搶掠婚、收繼婚等種基本婚姻形式。與原漢族婚姻形式相徑庭,些習俗至令接受儒文化熏陶者到為震撼。
元代蒙古族
對于贅婚,元朝并見,種婚姻形式蒙古族流傳已久,沒歧也受經濟響。比如蒙古族比較著名翁吉刺惕部女子就以招婿為習,代驕成吉汗就曾入贅里女婿。
元朝建后,受到原先習俗響,贅婚與統治階級倫理觀之沖突趨緩,《輟耕錄》,陶宗儀就到:
“名臣李仲方其貧,友招其子為贅婿,們以此為美談。
”
由此見,們對于贅婚接受度于之朝代。
基于此,元代社對于贅婿法位表示承認,對于贅婿形式也細化,養老女婿、限女婿、舍女婿歸宗女婿種。
但們也用麼理化元朝贅婿位,雖然從法律,贅婿具法性,受到法律保護,但當國依然以男權為主導。
同受儒禮制響漢才社主,之對于千百沿襲無法全部摒棄,些原因導致民婚姻觀贅婿位仍然,部分贅婿妻處境仍然分艱難,飽受屈辱。
根據元雜劇《好酒趙元遇皇》趙元妻劉氏段節,趙元作為劉女婿,經常遭到妻子與丈侮辱,妻子曾對:“踢成半器畜;根拳打狗弟子孩兒;穿尸皮,?”番言辭激烈辱罵,確實當社,贅婿活普遍照。
元雜劇
由于種苛刻活處境,元朝期,起“贅婿逃”案例。
因為夫妻系作為倫之首,也個庭穩定至因素,而只庭睦,社才能諧,國才以展,由于個原因,元朝政府很對于贅婿活處境改善。
經過研究,政府官員認為,造成“贅婿逃”逃主原因,因為對于招募贅婿婚約文太過苛刻。由于贅婿都因為投無才被迫入贅,們里愿,但終究無奈何。
并且婚,項規定樣:“如女婿逃等事,如同休棄”就如果贅婿逃,段婚姻系就到此結束。樣法例并利于構建久穩定婚姻系。
所以元朝政府最終廢止規定。
同,為保護贅婿辛苦所得,后元朝臺專規定:
“若自愿同居,無后者,財產并入同居之,其異居應繼親屬,得爭告。”
樣就承認贅婿公平繼承權。
、贅婿難堪,只因為觀原因
總,對于“贅婿”份歧朝代迭代所緩,但依然根蒂固于們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