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本文主公李,就“捐貲”。
《清史稿·李傳》記載:
李,字又玠,。入貲為員郎,補兵部。
李蘇豐縣(屬徐州),其父位商賈,父親本讓李通過考取功名,無奈李。康熙期,清朝吏治敗壞,“捐官”盛,李父親決定用為兒子謀個程,所以,29歲,李獲得“員郎”職位,當底,李便補個“兵部員郎”實缺,到京任。
其實,清朝雖然流捐官,但般捐官先“買”到個份,然后“侯缺”,因為當定適職位,即使職位也很競爭。,等就幾,至等到輩子,也沒謀個“實缺”。李捐官當就能到京兵部任,者猜測,其族估計沒打點。
商面玲瓏,李受庭響,為非常靈,后到方為官,鹽、茶、、稅等方面顯,庭熏陶系很。
李兵部待兩,因表現勤勉,為靈,康熙,李被調到戶部任郎。清朝員郎從品,部郎品,李官級。
李戶部期,主管理庫,李自幼就見過很,但庫,李卻沒調,因為以品吏份,促成件“改革”。
清朝,個名叫“贏余”,用現話解釋,就臺面抽成。比如,官員拿著正規續到庫里提子,戶部些截留部分當作福利。
根據《倉文集》記載,李戶部期,位分管親王求每支糧千兩,就必須加收“贏余”兩,就相當于百分之抽成比例。例如,朝廷撥某位督撫萬兩賑災子,經戶部以后,就只剩萬千兩,如果再經過其轉,最終能到老百姓兩,就打折扣。
但定規矩親王,很封疆吏也敢易得罪,只能個啞巴虧。
李初戶部,得很理,遂勸位親王收“贏余”。親王能,李便眾取子候,最面排柜子貼“某王贏余”個字,把親王收事捅,親王當非常難堪,于令廢除戶部“贏余”。
很封疆吏都沒能到事,李以個品吏份到,就李。
、雍正拘格
雍正期,李、田文鏡、鄂爾泰并稱為“模范督撫”,但個性格迥異,彼此之并無交。兩總督尹繼善曾向雍正評價:
李,臣其勇,其粗;田文鏡,臣其勤,其刻;鄂爾泰,宜處,然臣亦其愎。
段評價,點位“模范督撫”優缺點,謂精準。例如,田文鏡此非常勤勉,但為刻。尹繼善李優點“勇”,但缺點卻“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