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禎即位,熹宗曾留遺言:定用魏忠賢。17歲崇禎,直接斬殺魏忠賢,此后,朝很滅。
正史里,魏忠賢臭名昭著,奸臣。但野史里,卻成救國救民英雄,至民還“魏忠賢,朝滅”號。
細究歷史,魏忠賢,確很尋常方。
掌權,國賑災無餓,無起農民起義。
倒臺,里搜2000萬兩,比當國庫還,罪名里卻偏偏沒“貪腐”罪。
世后,農民起義如后筍,搖搖欲墜朝,最終轟然倒塌。
們禁問:
為什麼魏忠賢,朝就滅?
為什麼里搜2000萬兩,卻無貪腐?
位“廠公”,到底樣個?
魏忠賢罪名
按照主流法,魏忠賢被抄斬,共項罪名,嘉興縣貢嘉征羅列,以簡稱為“宗罪”,如:
曰并帝。群臣疏,必歸功廠臣,竟以忠賢配先帝。
曰蔑后。羅織皇親,幾危官。
曰弄兵。廣招無籍,興建操。
曰無君。軍國事,障。
曰克剝。封藩。及福藩之。忠賢封公,膏腴萬頃。
曰無圣。敢以刀鋸刑余,擬配俎豆。
濫爵。公然襲公之封,靦省。
曰濫冒武功。武臣力以捍圉,忠賢居樽俎以冒賞。
曰建祠,祠之建萬,豈士民之輸。
曰通節。干兒崔呈秀,孽子崔鐸,貼之文,復登賢。
種種叛逆,罄難,萬剮盡。
簡單,面項罪名,分別:敬帝王,蔑皇親,插軍事,目無法紀,苛待藩王、胡封爵、獎功臣、活著建祠堂等等……
列完些罪,嘉征,魏忠賢罄難,應千刀萬剮。
魏忠賢真惡赦嗎?
罪名又真成嗎?
先總結,嘉征羅列罪,,也就類:
對皇敬; 對軍事指腳; 對藩王; 修建祠; 結黨營私。
們分別。
1
對皇敬?非也
先魏忠賢第類罪名,即對皇敬。
魏忠賢本,就個太監,皇帝私奴隸,所以,需忠誠對象,只個,就皇帝本。
至于皇成員,魏忠賢需,也能們得太。
畢竟,魏忠賢般太監,權握,如果又其皇得,麼難免遭受熹宗猜忌。
因此,魏忠賢得罪皇宗親,非常正常,如果得罪些,反而算得稀奇。
2
對軍事指腳?非也
魏忠賢插軍事,板釘釘,畢竟,確管理著軍隊。
麼,什麼叫“廣收無籍,興建操”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