⑵于拓展族勢力需
除述因素,宋代入贅婚普遍原因還與族需息息相。兩宋期,由于商品經濟展,與化程加,流數量,至個族遷移況也。
此,贅婚便成為能夠迅速融入當族途徑。而對于當,種同族結姓之好招贅方式,以與自其區勢力聯,從而將族勢力覆蓋到更廣區,拓展宗族勢力。也以算得宋代入贅婚較為流原因之。
2、位——猶如布袋,權利受限
由于招贅婿傳統男娶女嫁,通過以聘娶形式締結婚姻,贅婿貧困也未女方聘財,其社位與庭位通過正常方式聘娶妻子男子之著壤之別。《猗察雜記》就將宋朝贅婿比如布袋,形容其「如入布袋,得」。
盡管如此,與代比較而言,隨著兩宋經濟展,宋代,入贅婚俗像之般買賣契約系,贅婿僅獲得自由,社位也提許,至很方都現自愿入贅現象。
們定程度已再如唐以樣,庭奴仆,而已成為妻子丈夫,庭正式成員,至謂「義猶半子」。
3、財產歸屬問題:享部分繼承權庭贅婿
般,男子入贅女,因貧而兄弟無力娶妻,女招婿入贅,則所均為女子或獨女,于疼女兒,愿讓女兒本到婆受,又為使戶絕,以招婿子。
既然文提到宋代入贅男子位已經「義猶半子」,麼們否能夠享財產繼承權利呢?
答案肯定,隨著宋代法律斷調展,盡到主贍養義務贅婿以理繼承妻子財產,只過《宋刑統》規定贅婿最只能獲得分之產,但無論如何,宋贅婿都以繼承妻財產。
、作用:女性傳承宗祧與提位兩全法
1、以事宗廟,以繼后世
入贅婚歸根到底還種婚姻形式,所以首作用應該同婚姻樣,以延續后代,擴宗族勢力為第義。確,,種入贅婚能夠幫助無子庭傳承,,對于缺乏壯勞力形,招贅還以養老撫幼,維護計。
2、古代婦女漂亮翻仗
般婚姻形態,男子婚姻續主導方,婚權利幾乎被完全掌握男子。
但從宋代始,女性便獲得定婚權利,定程度與入贅婚現效提女性婚姻庭位,因為相當于默認男女雙方婚姻自由以及庭夫妻雙方平等位觀。
、結語
通過文敘述,們致解宋代入贅婚。從贅字本義,其僅乎財產方面容,但隨著實踐對其涵斷展,至戰國,入贅已經以婚姻掛鉤。
展到宋代,樣個商業達,放獨特環境之,入贅婚得到空展。以樣悖于主流婚姻制度現象能夠期定其自理性與極社價值,也正因如此,才使得入贅婚能夠國博文化現象經久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