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得武治療況,以及抬棺姓名等細節后,到驗尸官——本縣團何叔。
壓制,何叔拿武酥骨殖,顯示確實毒。
何叔還拿慶用于堵嘴兩子,并正告武松,武「竅淤血,唇齒痕」。
武松到第個證,也拿到兩件證物。
候,武松并沒即向潘蓮難,而步尋線索。
從何叔處得,陽縣退伍軍子弟、個梨經銷商鄆哥先與武相熟。
于又訪鄆哥,并從得,武,曾與鄆哥起抓奸,然而最終沒成功。
至此,武松里,武已從正常變為被謀殺,于決定起訴潘蓮慶。
候武松,作為名任「公局」,還直相信法律公正公平。
然而即使證、物證俱全,收到慶賄賂縣卻先推脫,然后更直接拒絕武松訴請求,拒案。
候,武松條以選擇:
越級訪,個能性太,別忘官官相護已官常態,于武松斷然放棄條。
放棄訴,等于睜睜著疼自己兄含冤而,而殺者卻以逍遙法。
對于武松而言,含垢忍恥以接受,于條也通。
麼就只剩最后條:自執法,懲罰罪犯,顯然最后武松選擇條。
但即使到步,武松也沒分寸,而更加注細節。
武松先讓兩個士兵把后,邀請邀眾鄰里圍觀,然后私設公堂,審訊潘蓮王婆。
當然些都自愿到,而由己,麼被武松拉,麼押,而且還士兵把著后,「都似監禁般。」
武松始審訊,拿刀潘蓮揩兩揩恫嚇后,王婆潘蓮就都交待。
里個細節就,武松殺潘蓮,先「揪倒」潘蓮,然后「扯胸脯裳」,接著刀剜「肝臟,供養靈」
。
揪、扯、剜,幾個作連續作,其實武松完全以用如此麻煩,刀抹脖子事。
然而武松嫌麻煩,就麼個個。
其實武松隨,相反卻蘊含著,以自己留最廣后。
當宋朝沿襲《唐律》「殺」制度,將殺分為「謀殺、故殺、斗殺、誤殺、戲殺過失殺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