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名縣級公局,武松絕對具定法律常識,始嘗試通過各種法途徑查證。
查清哥哥被潘蓮其奸夫慶毒藥毒后,武松帶著兩個證:仵作何叔幫哥哥捉奸鄆哥,到縣衙告。
縣已經收到慶賄賂,于批評武松:「自古捉奸捉雙,捉賊見贓,殺見傷,只憑兩個言語,便問殺公事,莫非忒偏向麼。」
武松縣連案都肯,于就又拿兩個物證:
兩塊穌骨武毒物證,兩子慶賄賂何叔物證。
于好收縣只得個拖計訣:從計議。
第清晨,武松再次到縣衙告狀,縣另個同案理由:「經目之事,尤恐未真;背后之言,豈能全信」
。
而且步表示:「但凡命之事,須尸、傷、病、物、蹤事全」,再次駁回武松請求。
到現,混跡于里至社武松還。
面對財粗慶,以及被告理原告縣,已經通公力救濟。
縣作為,使得通過官府為哥哥報仇徹底破滅。
然而武松畢竟個文,自嘆自憐,而相信以靠自己雙拳為兄討回公。
于武松迅速起,證設刑堂,待拿到供后,武松就誅殺潘蓮,然后即趕到獅子斗殺慶。
武松次誅殺仇后沒逃,而提著兩顆到縣衙自首。
自此,武松從名打虎英雄,轉變成為殺犯,作為名「公局」,法犯法。
然而結果卻但沒罪加等,反而現結局。
因為系列云際,或者差陽錯,武松居然最終沒被判處刑,只個流刑。
「者」原智者
以,個結局,們能夠接受,畢竟英雄最令通達。
然而仔細,武松能夠免于,與殺潘蓮系列似無為密分。
武松從查證武郎到誅殺潘蓮過程,充分表現武松「智」。
武松從京差回,便到胞兄武郎牌。
雖然得蹊蹺,但并沒魯莽向潘蓮難。
僅從點,就以武松性堅韌隱忍。
武松忍痛,詳細詢問胞兄原因后,就為兄守靈。
事實,武松雖然懷疑潘蓮,但沒盲目,而反復考各種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