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清朝順治,昌府聊縣個牛醫叫卞。女叫胭脂。胭脂聰美麗,卞掌珠。胭脂個女伴,叫王蘭,守寡,對面巷子里。
傍,蘭胭脂聊兒,告辭回,由胭脂送。恰好個從經過。細眉俊,神采奕奕。胭脂怔,神。似乎察窺,,匆匆。
蘭抿嘴笑,問胭脂:「認識?」胭脂才轉過,搖搖。蘭又:「娘鄰居,叫鄂隼,個秀才,待。若,便媒。」胭脂,雙遮緋龐。
第夜里,昏暗,敲胭脂戶。姑娘驚,問誰。對方鄂公子。胭脂形于,激蘭。
隔:「自從邂逅相見,晝夜難忘。如,煩請作媒,愿訂終。」鄂公子允諾,但提相見面。胭脂也再鄂公子采,便正正飾,拉栓。料鄂公子側閃里,即抱胭脂。
胭脂:「公子,為百好,為夕私。松!!就喊。」
鄂公子只得松,向胭脂件定信物。胭脂肯,鄂公子便從腳搶只繡,猝然。
第夜,胭脂突然到父親喊捉賊。待起,端燈,父親已倒血泊,絕。胭脂嚇得哭叫起。鄰居們聞訊趕,現卞被猛刺刀,穿胸而。尸旁只繡。
胭脂見此猛驚,尋:「只繡鄂公子搶作信物,麼落殺現?難蘭所言‘待’鄂公子,竟毒殺父親?」但聯到昨粗暴為,得也奇怪。胭脂自己錯,引狼入,才招得父親慘遭殺害。便縣衙告鄂公子。
縣張宏便簽提審鄂隼。鄂隼矢否認殺害卞事。哭胭脂堂:「鄂隼,好狠!繡親從腳搶,又掉父親尸旁,還抵賴!」
鄂隼仍承認。縣,命嚴刑拷打,鄂隼屈打成招,被定為罪。
公文至州府。任昌府吳岱,得志,精能干。復查此案,原審只憑只繡為證,又未問清由,率定案,未免太武斷。提審鄂隼,又現鄂隼個懦,羞澀得像個女,堂只戰栗,根本像殺兇犯。
吳府好言問:「卞被殺,何處?」
鄂隼:「姑母病,處侍夜。」
吳府即派到姑母核實,查所屬實。吳府由此斷定鄂隼冤枉。但真正兇誰?還需再審胭脂。
胭脂被帶堂,吳府問:「與鄂隼私訂終,除兩之,還誰?」
胭脂連累蘭,回:「沒其。」
吳府拍驚堂,斥:「個未嫁女子,總親自鄂隼吧?」
胭脂欲言又止。吳府緩些:「本官已查,鄂隼無辜,兇現還逍遙法。難替父報仇?」
胭脂流淚,回:「坊王蘭曉此事。
答應替倆作媒。」
吳府,哼,暗自點。揮讓帶胭脂,又吩咐速拘王蘭到案。
蘭跪案,吳府頗幾分姿,舉止像個分女子。便單刀直入問:「胭脂,為鄂隼撮作媒,此事嗎?」
蘭回:「。」
吳府又問:「親自親,還委托?」
蘭稟:「女子當然便,托;還沒拜托何,就卞叔樁命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