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共同活段里,陳炳德同勾引父母,事實證,僅僅個徹徹尾戀童癖虐待狂,并且還雙性戀,先接父親,聞父親對于母親各種抱怨之后,兩個便以釣魚為名性系,從此之后,們便每周都相約釣魚,同樣,父親作候,陳炳德便伺接母親,以魅力幽默征母親,兩個次閣里恥性系,也正因為如此,父母才忌憚著陳炳德個,互相隱瞞著事實,也理所應當敢將失蹤事聯系到陳炳德,即使警方已證據確鑿,礙于各自隱,誰都敢惹陳炳德,們卻,最后到臨,仍個陳炳德們性命。
李麗陳述到此結束,過后無驚駭,至些已經哭音,個精神變態瘋子個無女之,竟如此駭聞過往,得,對社諷刺,也對性德底線試探。
法官再次問:「為什麼陳炳德沒將也起殺掉,們兩個之還其秘密嗎?」
李麗回答:「原以為陳炳德將并殺掉,卻并沒麼,而事后之,自起,陳炳德便始逃活,直到法庭始審理起案件,逃陳炳德仍沒被抓獲,雖然期也收到過幾次恐嚇,卻沒能對警方偵破起到任何實質性幫助。
」
沒錯,證據表,陳炳德接李麗之,已經犯數起奸,猥褻兒童,并且殺兩個,個逃犯,至于陳炳德個名字否屬實,就連們也無從查證。
或許命運使然,或許厭煩逃活,最終,李麗還親見證陳炳德,個變態瘋子自己最最難以割舍面,而李麗,也從片漆終于見到絲,希望今后能活平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