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種:讓喬孫紹孫策陪葬。陪葬制度當歷史期確實,而且當也算種民習俗,過,跟面證據樣,麼事件,史卻沒任何記載,因此也信。
第種:殉。個著確記載,觀點主自《庸盦記》,記載喬得孫策后,痛哭而。但個觀點也并能站腳。
首先《庸盦記》作者叫薛福成,清朝。距國就點。其次,記載事件民傳,如「狐仙復仇」
,「百姓遇龍」等等。基本都些荒誕沒任何事實根據故事,因此記載以證喬最后殉。畢竟兩個起才1,而且聚,所以個結局也太能。
第種:孫權將喬孫紹禁起。種能很,因為當孫紹對于孫權個巨威脅,所以孫權完全以將其禁起,然后將其培養成文官。
實際,史過記載,公元229,孫權位徹底穩固之后,也確實封孫紹為吳侯。至于喬,孫權將其禁起,禁止其再次嫁原因也很好理解,就讓喬毀孫氏族都名譽。
如果真樣,麼孫紹喬都非常憐,個本能夠成帥才被圈養成文官,個本能夠再次獲得幸福活女,最后卻淪為統治階級維護自名譽具,失自由。如此,孫權樣,確實非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