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沒蕭軍什麼事,但吳渤拉蕭軍同蘭州幫。位王蓬縣好客,將蕭軍請到自入。
蕭軍里米,理應守規矩,但第,就盯主19歲姑娘王德芬。次便送姑娘個精致瓶作為見面禮,之后......之后便以頻頻約:
“從以后咱倆每清晨起常到邊練嗓子、唱, 飯后過到塔茶館茶, 或到雁灘游泳撿, 也許林繞彎散步......”
王德芬些交往為好朋友之純友誼,自己把蕭軍當成朋友,塊玩得很。
王姐樣也怪,畢竟19歲誰還個無女呢。但現蕭軍告訴,自己浪費,直跟王德芬提結婚。而個候,距們倆認識還到個期。
王德芬突兀被蕭軍求婚,當神無主,接著又自己父母同,考慮考慮。回當,就把女事記里,偏巧沒等考慮完,記就媽媽偷(也能于母親直到女兒與蕭軍之貓膩才偷)。
圖 | 王德芬與姐姐兄
王縣夫婦堅決反對女兒嫁蕭軍,并斥責蕭軍才個期就對自己女兒腳,當即對逐客令。隨后,王母又語女兒分析蕭軍靠譜:
“第,蕭軍剛婚,定拋棄妻子;第,齡懸殊,相差12歲;第,蕭軍沒固定職業固定收入,活毫無保障;第,蕭軍政治敏,隨被國民黨暗殺或逮捕危險。”
王母分析條條都針見血,但王德芬被蕭軍套,句也。王母只好將女兒禁。
蕭軍被趕后,另處以逸待勞。但實,也沒閑著,個勁兒王德芬,交由王德芬姐姐負責私傳遞。
蕭軍稱呼王德芬為“孩子”,稱呼自己為“傻子”,王德芬則稱呼蕭軍為“沒息”。
兩之稱謂已經夠肉麻,但還最肉麻,容只欣賞段,相信都尷尬得鉆縫:
“!只接,就到種睛見柔包圍,真變成個孩子,像只羊羔似伏貼懷,任著撫摸吧,撫摸得甜而美麗!!”
些肉麻得令適文字,蕭軍已經31歲,還能呢喃柔蜜語,簡直太油膩。但也能承認,對王德芬很管用,對蕭軍:“通封信以后,決定跟。”
圖 | 蕭軍
百得其解,為什麼些女孩麼好撩。尤其王德芬描述,自己對蕭軍已經到“騎虎難”“欲罷能”“孤注擲”程度。實令費解,相識到個,麼能培養般登峰造極。唯以推斷,王德芬對于蕭軍應該于種“絲崇拜偶像狂”——正如自己也刻提到,蕭軍魯迅份令景仰;還蕭軍作《》也同樣令神往。
但,王德芬對蕭軍抱狂,又至于到喪失理智,賣自己婚姻事程度。因為完全委蕭軍之,還過番憂慮:
“因為自己個極平凡極單純普通女,沒問,沒能力,相差太,結婚以后如果滿,失所望,至討厭,又遇到比比才華女,變另所呢?國文化方面厭、朝暮,容易搖轉移例子就太,又能沒顧慮呢?......將命運好劣就憑良。”
經過述斗爭,王德芬依然定把自己交蕭軍,以證決定經過熟慮,而并非血潮。
只過從旁角度,空往往評價事因素,忽略定律倉促事,論結局好壞都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