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名,號凝齋,,康熙(1691)士,從儒李受經,造詣益。歷任直隸巡、貴州布政使,雍正(1725)擢兵部尚,總督云貴。
楊名性格毅端方,個根底理。程朱理牢固價值基礎,使居官過程,清正廉潔,為公。提督順政,廢寢忘,“雖流之暑,見其閱卷,所著布衫漬汗成皂,暇易,炳燭至夜分臥,群笑其自取苦也”;直隸巡,細必親,無留獄,無隱,民頌為“包公世”。(《碑傳集·楊凝齋先名傳》)以誠為本,對宇宙、社嚴肅哲考,著作頗。按理,樣臣子,應該受皇帝迎才對。然而事實卻相反,由于對很事自己見解,能事事與皇帝劃,屢屢招致皇帝反。
雍正皇帝楊名“性沽名釣譽”,能完全馴奴才,就因為所“自恃”,所恃什麼,就自己理格。“自以為記載數篇腐文,誦幾句史冊”,就敢皇帝辯論。雍正斥責“只圖沽己之虛名,而綱常之義,其實愿父為瞽瞍,以成己之孝,君為桀紂,以成己之忠”,“君父且顧,豈尚計及于吏治民乎?夫以盜名之邪,至欲以君父成己之名,則為逆子,國則為逆臣,理尚容乎,其罪尚逭乎?”
專制制度,反腐除掉政治障礙最便捷途徑之。為打擊楊名“”,雍正刻制造案,借楊名政敵舉報楊貪污受賄之,將楊逮捕。
以楊名“得過鹽規、稅規平余約計萬兩”及收受屬范溥幾樣禮品為罪名,定為貪污罪。其實,收受陋規事,律無文,事定養廉之,其各省皆然,項陋規收入,也部分補貼公眾支。而收受屬幾樣禮,也當官常事,以此定罪,顯然故周納。
把楊名打為貪污犯雍正真正目,雍正通過辦案,搞臭楊名名,把從“真”打成“假”,以殺儆百,打擊臣們“自為之”。所以秘密授審案官,審問,對楊名極盡挖苦打擊之能事,力求使楊名“相”。
雍正認為,殺掉楊名,能使楊名成為“比干”,遂“殺成仁,舍取義”愿。所以對付楊名此等“種類”,“治其”,而“治其名”“治其假譽”,擇段惡、作踐,讓“假,真棍”“丑惡面目”暴,讓周圍都以為確實虛偽鄙,也讓本都自慚形穢,精神頹喪。承審官按照雍正授似乎全到,僅讓當堂觀審“聞而笑之者亦”,(《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》)而且得楊名啞無言,認罪。
乾隆之審問尹嘉銓,其靈完全自此案。乃父乃子,真靈犀點通。
雍正對待臣之嚴酷苛刻,本已經登峰造極。乾隆又青于,后居。為保證權獨攬,乾隆皇帝任之后再拉君臣距,造成皇帝,群臣匍匐于政治局面,以確保君主志任何候、任何領域都暢通無阻。
乾隆朝臣位,比雍正朝,又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