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(1777),蘇蔡嘉指控徐述夔所著《柱》“逆”。
蔡嘉與王瀧樣,蘇揚州無賴,原租徐幾畝田。乾隆(1748),徐述夔之孫徐田向蔡提贖回幾畝田。而蔡嘉占著放,兩因此產糾紛。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里“忌諱之”,向官府控告。
蔡嘉證據徐“朝期振翮,舉清都”句,“非常悖逆之”。顯然胡,蘇布政使陶易見案卷,也認為“顯系挾嫌傾陷”。然而,案件報到皇帝里,皇帝卻批復,蔡氏所理。皇帝,此句乃“借‘朝’夕之‘朝’作‘朝’代之‘朝’,且用‘’‘到’等字而用‘’清都,顯寓欲復興朝之,逆至此已極”。此案結局分嚴酷:陶易擬斬決,皇帝旨“加恩改為應斬監候,后處決”,后瘐獄。徐述夔及其子已,也棺戮尸,梟首示眾。徐田兄弟等參與版對者擬斬決,俱奉旨加恩改斬監候。徐述夔兩個曾孫及個孫媳等,付功臣之為奴,全部產造冊入官。為作序毛澄杖百,流千里。連皇帝已故友沈德潛也未予放過,革名號,撲毀碑文。
皇帝文字獄制造過程表現種難以理解偏執完美主義。皇帝蓄吹求之,全國各誣告之。幾乎清帝國每個都活全:如果識文斷字,麼隨涂抹幾個字難免被蓄曲解能;即使字識,個破筐爛柜里也保兩本祖傳,成為惹禍源。
戴昆康雍,已故,方官查辦禁,現“寧易得”“支”樣句子,報之后,被刨墳戮尸。孫子戴世歲,因刊刻本,“奉旨斬決”。梅卓槐“已沒,誰與相維持”“廝養功名何異,冠都作”之句,過點牢騷,被凌遲處,親屬緣。
“”“清”字習用之語,若避禍,只好吟誦清。但也。乾隆(1782)個劣監告卓齡(康熙)著《憶鳴集》,“憶鳴”字,實寓“追憶”之,結果卓齡之孫卓柱因私藏禁,“從”改斬監候,后處決。
些惡例,禁忌如毛。墓志銘常用“皇考”作為父尊稱,結果被方官指為“悖逆”;為父刊刻“述”“赦加息”之語,被告竟敢用“赦”字,實屈“狂妄法”;為代作壽文聯語“紹芳于,創業于”,“創業”被定為“語言悖逆”。
乾隆文化恐怖政策收效非常顯。
鶴唳之,每個庭都自檢查,刨尺,消滅所全文字。文士再也敢吟詠,至敢再記。朝廷臣們之都敢相互通信。胡藻《堅磨鈔》案,臣驚駭已,乾隆擔面或非議,于任浙按察使富勒渾陛辭(官員京殿向皇帝辭別),交代項特殊任務:到任后留察賦閑塘(今杭州)老協辦士梁正反應。
梁正見富勒渾,就談自己為官訣竅:“墨招非,難測,凡仕途者,遇切字跡,必須刻留,免貽后患。”另次談話,又:“切字跡最緊,廷惟與劉統勛從以字跡與交往,即偶無用稿亦必焚毀。”梁正話典型反映乾隆壓政策臣民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