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灝被即處,提改判議之巡撫蔣炳被罷官抄,往軍臺效力贖罪。附此議之尚、侍郎、事,御史趙弘恩、鄂彌達、蔣溥、李元亮、王際華、李清芳、王、勒爾森、舒、董邦達、德瑛、劉綸等68,分別處以革職留任、級留任、銷級、銷紀錄、級、注冊等處分。
第,皇帝仍然能平,又達諭,痛斥官官相護之。乾隆:
夫刑弼教,乃國刑政之綱……問刑衙習,求其罪之允當,惟事婦寺之仁……至儼然官從政,自當凜遵憲典,而猶悍然作奸犯科,此而,則誰蔑法營私,民將必受其害……豈方岳員,婪贓累累,而尚藉完贓,俾得偷息,理乎!……卿科,每于審棚嘵嘵致辯,過求命,或為自己積福,而于此等案,則無見及,同附,公為矯誣,此而加懲儆,紀綱!……
諭旨最后,皇帝堅定表示:
為官相護之痼習,朕必力革而后已!
避皇親國戚。
慧賢皇貴妃士斌女兒,雍正即成為寶親王側福晉。乾隆登基后冊為貴妃,乾隆(1745)世后追晉為皇貴妃。受寵程度僅孝賢皇后之,位得以入葬宮后妃之。
慧賢皇貴妃親弟弟恒沾姐姐,仕途頗為順利,乾隆(1757)任兩淮鹽政個肥缺。然而此就任久,就“收受商所繳兩至萬之”。案之后,皇帝毫貸,以其“辜負圣恩,罪無逭”,將位舅子即處。
過畢竟自己至親,殺掉恒之后,皇帝對恒后相當照顧。之后,恒之子樸得以任葉爾羌辦事臣。料此頗紹祖,到任久就私役回民采玉,轉往私賣,把裝入自己腰包。事之后,皇帝面痛惜已,面又以樸“貪婪無忌,罔顧法紀,較其父恒尤,能為慧賢皇貴妃侄而稍矜宥也”,旨將樸即于當正法。
后世評論乾隆,幾乎致肯定其期執法之嚴。清薛福成過:“宗遣諸貪吏,辟,籍沒,僇及子孫。凡所連染,窮治稍貸,謂嚴矣!”總結乾隆,封疆吏以侵貪案查處者達幾起,其正典刑或賜令自盡余名,平均兩即名省級軍政員因侵貪或徇庇侵貪而正法,代所罕見,也清代所僅見。
因為乾隆期抓緊吏治或者反腐敗個鍵,所以才能迅速把清王朝推向盛世之巔。點朝野公論。章誠認為,乾隆(1780),即砷當政之,乾隆朝都以稱為清盛世。趙翼后也乾隆期,秉樞者俱潔自好。
第章 文字獄——盛世須用典
君權像惡性腫瘤樣,世界最具擴張性事物之,允許任何獨事物。專制權力獨占性本質驅使永努力沖破切限制,掙脫所束縛,入社每個角落,毒化每個細胞,直至最后個社緊緊擁抱窒息而。
士格追求,專制達到極峰清代就成君權障礙。
打擊“越級訪”
乾隆(1757)初,皇帝駕到蘇與交界澗集。剛剛結束第次巡返,打轎簾轎里,乾隆錯。初季節往往興候,遙望籠罩原野,醞釀著稿。
駕突然,面傳喧嘩。
修好御旁邊散溝里,跪著兩個鳩形鵠面,望而兩個災民。們舉著兩張,顯然告御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