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完,統治者同樣犯樣樣錯誤,因此才兼各種見,平衡方力量,樣才能到溝通順暢,確保政令效實執政公平允當。同,對于馬取創業者,最莫過于平穩實現執政理轉變,從攻略、戎馬倥傯軍事領袖過渡到治國邦、垂教民治世君主。破雖難,畢竟只,創百代法則方最終目。綜觀太宗,基本兌現當初對魏徵承諾,比如處理許敬宗件事,以個好惡為主導,政治實踐能夠庸之,照顧方受,現般胸襟。
政第
貞觀初,太宗謂蕭瑀曰1:“朕好弓矢,自謂能盡其妙。得良弓數,以示弓。乃曰:‘皆非良材也。’朕問其故,曰:‘正,則脈理皆邪2,弓雖剛勁而遣箭直,非良弓也。’朕始悟焉。朕以弧矢定方,用弓矣,而猶得其理。況朕之3,得為理之,固未及于弓,弓猶失之,而況于理乎?”自詔京官品以,更宿省4,每召見,皆賜與語,詢訪事,務百姓利害、政教得失焉。
……
貞觀,太宗問蕭瑀曰:“隋文帝何如主也5?”對曰:“克己復禮,勤勞政,每朝,或至昃,品已,引論事,宿之士,傳飧而,雖性非仁,亦勵精之主。”太宗曰:“公其,未其。此性至察而6。夫暗則照通,至察則疑于物。又欺孤兒寡婦以得7,恒恐群臣懷,肯信任百司,每事皆自決斷,雖則勞神苦形,未能盡于理。
朝臣既其,亦敢直言,宰相以,惟承順而已。朕則然,以之廣,之眾,千端萬緒,須變通,皆委百司商量,宰相籌,于事穩便,方奏。豈得以萬,獨斷之慮也。且斷事,條,者信善,其如者何?以繼,乃至累,乖謬既,何待?豈如廣任賢良,居,法令嚴肅,誰敢為非?”因令諸司,若詔敕頒未穩便者,必須執奏,得順旨便即施,務盡臣之。
【注釋】
1蕭瑀(575—648):唐初名臣,蕭為著姓,蕭瑀姐姐為隋煬帝妃子。蕭瑀為正直,太宗曾“疾勁,板蕩識誠臣”以獎勵。
2脈理:脈絡紋理。邪:正,通“斜”。
3:統治,享。:。
4更:輪流。宿:值夜班。省:即省,禁之,故稱省。
5隋文帝:即楊堅(541—604),隋朝國皇帝,性儉樸,位期勤于政事,國富,段期使用號主皇(581-600),史稱“皇之治”。
6性:本性。:。性與國古代哲組密切聯系概。察:清楚,凡事循根究底。
7欺孤兒寡婦以得:指隋文帝楊堅以武力逼迫周帝“禪位”自己而稱帝建隋,581周帝宇文闡僅歲,其父周宣帝于580病,母親朱滿守寡,故太宗稱其母子為“孤兒寡婦”。
【譯文】
貞觀初,太宗對蕭瑀:“自幼好弓箭,自以為以完全理解其奧妙。最得到幾張好弓,拿制弓匠。沒到:‘都好材質制成。’問原因,匠:‘材如果得端正,麼紋理向就都斜。
陛您弓雖然剛勁,但射箭方向直,所以好弓。’才恍然悟。憑借弓馬武力平定方,用過弓很,卻仍能領悟其理,況且得到政權尚,對于治理國理,固然還比對于弓解。對弓領悟尚到之處,更何況治理國方面呢?”自此以后詔,求品以京官輪流省值夜班。每次召見們,都賜其著與太宗談話,以便詢問宮禁況,力求解百姓利益疾苦、政策教化得失。